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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至2015年度天元区政府采购定点印刷工作的通知

区各政府采购单位、各政府采购定点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采购经费,进一步规范全区印刷采购项目的管理,我局根据市财政公开招标和量化考核结果,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株洲城西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为我区政府采购定点印刷服务单位(名单见文件及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定点印刷的范围及期限

1、区各政府采购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公务印刷均应在定点服务单位范围内,按定点印刷厂的承印范围自主择优选择印刷服务单位,采购单位不得到非定点印刷服务单位进行公务印刷。因技术原因定点印刷企业不能承印的印刷项目,需要到定点印刷企业以外印刷的,应先申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定点印刷企业服务有效期为201411日至20151231日。

二、定点印刷企业的类别

1、出版物类印刷企业,可以承担所有印刷项目(信封除外),包括期刊、书籍、地图、图片、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各种内部书报刊、内部资料、文件汇编、宣传品、证件、包装制品、其他等;

2、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可以承担除出版物、信封以外的所有印刷项目,包括商标标识、彩色包装盒(袋)、纸制包装用品、印铁制罐、以介绍产品为内容的广告宣传品及文件、资料、图表、名片等内部资料、文件汇编、宣传品、包装制品、其他等;

3、其他类印刷企业,可以承担文件、资料、图表、名片、票据、报表等(信封除外)。

三、定点印刷采购方式及要求

1、印刷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由采购单位在定点印刷企业范围内自行组织采购。具体采购程序及要求由各单位自行确定,采购过程应有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参与监督。对一些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采购单位应聘请技术专家参与评审。

2、印刷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采购单位应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进行招标采购、确定承印单位。

四、监督管理

1、各定点印刷服务单位应严格按投标书承诺的价格和政府采购优惠率(见附件)向采购单位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实际成交价格由采购单位和定点印刷单位双方商定,但不得高于印刷单位的投标报价和低于承诺的政府采购优惠率。

2、各采购单位、各定点印刷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定点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公务印刷工作,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凡违反规定和投标承诺的单位,按违反财经纪律和投标承诺予以处理。

五、其他事项

1、采购单位的办公用信封印刷,根据国家《信封生产监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到获得邮政部门信封生产监制证书的企业进行印刷。

2、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和印刷文件及相关材料的要求,株洲市天元区润吉商务中心(联系人:陈红;联系电话:28665628 13786338695;地址:高新大厦一楼)、株洲新蓝典图文广告有限公司(联系人:袁军明;联系电话:28835240  13332538577;地址:天元区嵩山路嵩山公寓B-104)、株洲市天元区圣邦德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胡浪;联系电话:2288862213055111144;地址:天元区泰山路逸景华天2209室)、株洲市天元区楚天标牌工艺广告社(联系人:王楚雄;联系电话:2823467913574294036;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418号)和株洲市天元区金采广告经营部(联系人:王晓红;联系电话:2286053613873330966;地址:天元区韶山路保利花园51号)为政府采购定点印刷服务单位,纳入政府采购考核单位范围。

附件:株洲市天元区20142015年度公务印刷定点服务单位名单及政府采购承诺优惠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