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田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株天政人〔201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田光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
鲁俊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向锋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齐赞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岳晓明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邓勇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杨浩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交通公路管理站副站长;
赵湘虹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株洲市天元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傅红军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机构降格,副科职);
刘伟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冯正根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机构降格,副科职);
邓晔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
曹启红同志任株洲市天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免去:
郭大存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向荣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树阳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森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志林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交通公路管理站站长职务;
吴敏英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交通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袁燕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园林绿化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子金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职务;
刘先觉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职务;
何静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正根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董超光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宾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机构降格);
冯骥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机构降格);
李艳国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机构降格);
符鹏国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职务(机构降格);
周玲芳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职务(机构降格)。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1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群团组织。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