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天政办函〔2014〕31号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天元区人民政府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标准,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法制办联合对本区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有关原始台帐和抽查评阅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对各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有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各单位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总体要求,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并配备了专门人员。各单位能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工作,在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健全制度和明确工作目标等方面坚持抓紧抓实。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门机构,单位内部设立法制工作机构或配备兼职法制工作人员,职能发挥明显;行政执法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二)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显现。
各单位进一步将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分解执法职权,将部门法定职权细化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责任,做到了有权有责,权责分明,有错必究。并明确相应的工作要求和奖惩措施,做到底子清、职责明。一线执法科室力量明显加强,法定职责履行到位。同时,各部门在执法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能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案卷装订规范整洁,行政执法主体、办案程序、认定事实、适用依据基本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要求。经考核,没有发现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四)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规范有序。
各行政执法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报备程序起草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了“三统一”制度。
从这次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看,各单位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较往年取得明显进步,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有差距,也还存在的不足之处:一是有的单位依法行政制度不够健全。二是有的行政执法案卷装订不够规范。三是有的单位行政裁量权基准没有公布。
二、依法行政考核评议情况
根据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同意,下列单位和个人被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2013年度株洲市天元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6家)
区计生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区司法局、马家河镇人民政府、区法制办
(二)2013年度株洲市天元区依法行政先进个人(10人)
贺文祥、曹启红、张正根、田亮、谌华、董运喜、王建国、
徐拥军、楚军波、田光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