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新区(天元区)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22 16:16浏览次数:字体:[ ]

  一、文件出台背景
  自投资金融局开展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以来,我区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业务稳步增长,园区企业获益良多,对政策性金融产品的评价和信任度显著提高。但走访调研中也发现,仍有部分优质的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因受成立时间短、缺乏担保、抵押物不足等各类因素影响,既难以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也难以获取其他贷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为缓解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压力,投资金融局联合担保公司开发了一款创新型、补充性金融产品——“科技担”。制定《株洲高新区(天元区)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则为“科技担”贷款业务提供了管理规范和依据。
  二、文件主要内容
  《株洲高新区(天元区)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分总则、组织与实施、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的使用、运行流程、代偿流程、监督和管理、附则共八章32条,主要内容包括贷款对象、贷款程序、代偿操作流程、风险预警等。
  贷款的流程主要为:当科技型制造业企业符合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规模不低于100万元、上一年度各项税收实缴金额不低于1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等条件时,本着“自主自愿”原则向担保公司提出贷款担保申请。担保公司经过初步筛查并进行现场尽调,审核通过后,向合作银行签发《担保意向函》,在履行相关合同手续,并向企业收取贷款金额0.5%的担保费后,向合作银行发出《担保放款通知函》,合作银行向企业放款。                             
  放款出现的风险由国家、省担保基金,以及担保公司、银行、区级风险补偿基金共同承担,根据情况按4:3:2:1或5:3:2分担机制共担损失。区级风险补偿基金按照1:50的预设比例撬动担保机构和银行贷款。补偿基金参照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预算安排的方式,由区财政在年度预算中预留,待风险发生时据实支付。
  三、文件出台意义
  《株洲高新区(天元区)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为“科技担”贷款业务的各方建立了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鼓励其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提升企业贷款成功率,减少融资成本。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株洲高新区(天元区)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