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一、总体思路
“十四五”期间,天元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稳定公平的待遇保障机制及可持续的医疗保障筹资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医保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现代化、标准化、智能化,最大限度的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需求,推动我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规划的主要目标
(一)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全面落实《株洲市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统一统筹险种、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医疗服务价格、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服务管理、统一就医管理、统一信息系统”七统一的思路,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通过互助共济,提高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医保制度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争取将被征地人员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从制度上实现公平、待遇平等,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保障我区群众平等享有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联合税务部门组建工作专班,推行全民参保登记,找准扩面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征缴力度,大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全覆盖工作,坚持应保尽保,确保基本实现法律和政策规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确保全区常住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三)全面落实困难人群医疗保障待遇
加大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力度,坚持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全面落实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残疾人、孤儿、边缘户等低收入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或者部分资助,突出应保尽保精准化,坚决实现困难人员参保动态清零、悉数入库,确保不漏一人。
(四)全面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通过构建源头预防、动态监管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建立起定点医疗机构自律、医保局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相结合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形成制度完善、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医保基金治理格局。坚持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面覆盖,规范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实现医疗机构“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畅通举报渠道,发挥群众力量参与基金监管,主动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深入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
发挥好全省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有序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推进医药货款在线结算,做好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制定、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等协同工作。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本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最终实现医药采购价格明显降低、医疗保障体系日臻完善、群众就医负担切实减轻的目标。
(六)完善门诊统筹、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落实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增强大病保障能力,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支付水平。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规范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作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三、希望纳入省市“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和建议“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规划的主要目标
(一)将被征地人员医保纳入市级统筹
被征地人员医疗保险作为我区独有的政策,无法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信息共享和费用即时结算,争取将被征地人员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确保参保人待遇公平、制度完善,确保医疗保障工作统一、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医保基金专业监管队伍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依法依规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立独立、高效、专业的执法队伍,做到“人防、技防、专防、社防”相结合。创新智能化监管,推广应用“互联网+”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将打击欺诈骗保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巩固“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全力守好群众“救命钱”。
(三)加强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建立同扶贫办、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将人员身份数据与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进行联网,做到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确保贫困人员及时参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建成全民参保数据库,做好医保信息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推进“互联网+智慧医保”建设,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四)建议调整基层医院基药范围
基层医院一方面受基药范围和药品目录限制性的影响,用药选择面较窄,普遍存在“药荒”现象,很多从大医院转入下级医院进行继续康复巩固治疗的患者,可选用的药品非常有限;另一方面能通过平台采购的基药价格普遍高于市场水平,给基层医院带来支付压力。因此,建议适当调整基层医院基药范围或者取消基层医院基药集中采购。
(五)将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按省、市标准和要求,升格为副科级
到目前为止,其他9个县市区的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均为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