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现代环境治理能力不足作为长株潭重要一极、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组成城市,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监测能力相对薄弱。环境监察执法力量不足,县级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进度不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未能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全过程科技支撑不够有力,监测数据应用及预警预报能力短板明显。

责任单位:天元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城区分局可依法依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

完成情况:

一是执法监测资金保障健全。区财政保障应急监测费用,有效缓解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需要现场采样固定证据的痛点,进一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依程序申请的监测,市监测中心予以支持和保障。

三是2024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大气监督帮扶、危险废物、非现场执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汛期专项执法等多项整治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350余家次,生态环境天元分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起,完成查封扣押案件2起,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起,涉监测的案件均得到监测保障。

公示时间:20241223—20241230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654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珠江南路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