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株洲高新区老旧厂区转型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调整株洲高新区老旧厂区转型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株洲创新创业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株洲高新区老旧厂区转型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创园呈〔2025〕12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已经在我局株天发改审〔2025〕7号立项批复,项目编码为2501-430211-04-05-348231。现因项目发生变化,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区人民政府《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决议书》(2025年2月26日)、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5年1月17日)、株洲创新创业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株洲市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经研究,现就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拟对天台金谷等5个老旧厂区周边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其中:1.改造厂区道路6554米;2.提质改造公共便民设施,改造停车位398个,充电桩121个及其他消防设施等;3.提质改造高、低压配电柜344个(高压100个,低压244个),提质改造太阳能路灯150盏;4.提质改造厂区绿化面积12500平方米。
二、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与株天发改审〔2025〕7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天发改审〔2025〕7号文执行。
三、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四、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本页无正文)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7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7日印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