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新街社区给水安装工程立项批复的通知
关于撤销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新街社区给水安装工程立项批复的通知
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撤销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新街社区给水安装工程立项的请示》已收悉,因诸多原因影响,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新街社区给水安装工程无法实施,申请撤销。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新街社区给水安装工程已于2025年2月18日由我局株天发改审〔2025〕25号立项,项目编码:2501-430211-04-01-924627。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新街社区给水安装工程立项批复》(株天发改审〔2025〕25号)。
项目业主接到通知后,须立刻终止原项目批复事项的执行,不得以原项目立项批复为依据继续开展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如需继续开展项目建设,请到我局重新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自负。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印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