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元区“北斗+智联交通出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5-06 10:45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天元区“北斗+智联交通出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株洲村镇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天元区北斗+智联交通出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村镇2025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提升我区交通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形成综合交通产业集聚区。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决议书》(2025427日)、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5427日)、株洲村镇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株洲市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意实施天元区“北斗+智联交通出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4-430211-04-05-587859

二、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中心城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路侧设施设备工程,包括车路激光雷达190台、智能摄像机152台、通感算智能体859台、V2XRSU19套、接入交换机445台、汇集交换机19台、红绿灯信号学习器234台、抱杆/壁挂机箱445套、汇聚机柜111台、AI引擎4U 24台、容器11台、PTP 时钟服务器1台等。(2)改造智慧无人驾驶泊车区6处,共计改造智慧无人驾驶泊车位320(含智能无人充电车位175),打造光伏+储能+智慧自动泊车充电站场。(3)改造北斗+智联交通出行展示控制中心2485平方米配套数据展示设备1套、服务器集群设备5套、搭建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边界安全交换平台,配套安装北斗车辆终端设备500套,开展智慧公交、城市物流、智慧环卫、智慧出行乘用车等场景规模化示范应用。

四、项目单位(法人):株洲村镇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5326.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126.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2.49万元,预备费用1081.40万元,建设期利息33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申请政府专项债资金。请按《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和《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具体建设事项以各子项目的批复为准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430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430日印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