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撇洪渠除险加固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关于调整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撇洪渠除险加固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变更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撇洪渠除险加固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局株天发改审〔2025〕28号立项批复,项目编码为:2502-430211-04-01-277372。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现因政策及上级要求,申请调整项目施工方式相关内容。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区人民政府《决议书》(2025年5月30日)、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5年1月17日)、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株洲市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经研究,现就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同意施工方式变更为:本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通过“镇政府+村级项目理事会+当地群众”的组织模式,由三门镇人民政府开展村民代表会议选举项目(联合)理事会,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原则。
1.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参照当地农民平均收入水平,日工资标准为280-300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04.40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51.10%。
2.务工人员来源、数量和构成:按照项目建设期人均务工68天计算,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106人(其中:外资外贸失业返乡人员4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3人,未就业退役军人8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9人,返乡农民工82人),其中普工68人,砼工17人,模板工6人,机械工9人,钢筋工6人。
二、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施工方式,与株天发改审〔2025〕28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天发改审〔2025〕28号文执行。
三、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四、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30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