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调整行政许可决定书(株天动易建许调决字〔2025〕第5号)

发布时间:2025-07-18 14:41浏览次数:字体:[ ]

申请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11MA4QAYLJ4K

单位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新东路1381号麦格米特株洲基地1号、2号厂房

项目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新东路1381号旁

法定代表人

李升付

身份证号码

**************0055

你(单位)于 2025年7月16日提出的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项目因设计方案变更需调整行政许可的申请,我办已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决定予以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核实,该项目于2023年5月报建,株洲市天元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许可决定书(株天动易建许决字〔2023〕第9号)批复内容如下: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30991.56㎡,地下建筑面积0㎡。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湘防办发〔2020〕11号)文件要求:该项目此次报建规划总面积130991.56㎡,办公、宿舍及其配套面积24990.3㎡,应同步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1249.52㎡。根据第三方设计单位证明,本项目由于地质条件原因,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条件,符合易地建设条件,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按照办公、宿舍及其配套面积24990.3㎡,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1119565.44元(24990.3㎡*5%*896元/㎡)。你(单位)已于2023年6月15日缴纳易地建设费1119565.44元。

二、据株洲市建设工程“多测合一”竣工验收综合测绘成果报告书(受理编号:JG-202505-0028),该项目中3#、4#、5#厂房因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竣工核实测量面积与报建面积存在差异,故申请调整易地建设行政许可,并重新核费。变更后的3#、4#、5#厂房总建筑面积为92702.03㎡,其中地上面积为92702.03㎡。具体变更内容如下:较2023年5月报建时,3#厂房面积从35783.2㎡变更为35841.72㎡,4#厂房面积从20855.33㎡变更为20901.84㎡,5#厂房面积从35871.26㎡变更为35958.47㎡。因该项目系分期验收,根据株洲市建设工程“多测合一”竣工验收综合测绘成果报告书(受理编号:JG-202505-0028),本次仅核实3#、4#、5#厂房有关数据。

三、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7号)文件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中3#、4#、5#厂房属于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办公用房、宿舍除外)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缴纳易地建设费。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株洲市天元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