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许可决定书(株天动易建许决字〔2025〕第15号)

发布时间:2025-10-15 10:54浏览次数:字体:[ ]

申请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湖南天一轨道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07506362274

单位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湘山路92

项目地址

天元区黄河北路以北,湘山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

邱德辉

身份证号码

**************2515

你(单位)于 2025年10月13日提出的新能源装备产线项目的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办已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决定予以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9414.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45.28㎡,地下建筑面积69.07㎡。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7号)文件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中,1#厂房负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69.07㎡,无需履行人防义务;1#厂房地上厂房建筑面积11410.24㎡,2#厂房建筑面积7935.04㎡,属于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办公用房、宿舍除外)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缴纳易地建设费。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株洲市天元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