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明月湖小区老旧小区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关于调整2024年明月湖小区老旧小区提质
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复2024年明月湖小区老旧小区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稿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局株天发改审〔2024〕161号立项批复,项目编码为:2409-430211-04-05-478151。现因项目发生变化,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2024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区人民政府《决议书》(2025年8月25日)、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5年5月9日)、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出具的《株洲市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经研究,现就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项目总改造面积为11.221万平方米,改造楼栋123栋,改造户数为1145户,主要内容为改造小区屋顶防水、建筑外立面线路、路面、路灯、监控、楼道粉刷、自来水改造工程、室外管网雨污分流等。
二、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与株天发改审〔2024〕161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天发改审〔2024〕161号文执行。
三、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四、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1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1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