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松柏村2026年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05 09:38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松柏村2026年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松柏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松柏村2026年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完善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区人民政府《决议书》(202598)、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5820日)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松柏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株洲市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意实施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松柏村2026年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代码:2508-430211-04-01-681513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松柏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进行新建机耕道路,产业道路硬化,水渠疏通、衬砌,山塘整治,土地平整。(1)道路工程新建机耕道路,长1200米,宽2.8米,砂石路面,厚10厘米;产业道路硬化,长500米,宽3.5米,水泥路面,厚20厘米;(2水渠工程水渠疏通、衬砌,长5800米,宽0.8米,高0.5米,水泥衬砌;(3山塘整治:山塘清淤15座,总面积约150亩,部分防渗加固,浆砌石衬砌;4土地平整30亩。

四、施工实施方式:本项目采用“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的综合赈济模式,由三门镇松柏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的原则,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等方式,由村民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和管理。

1.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参照当地农民收入水平,日工资标准为280-300元,发放劳务报酬182.74万元,全部由以工代赈中央资金拨付,占申报中央资金比例为50.76%

2.务工人员来源、数量和构成:按照项目建设期人均务工70天计算,预计带动重点群体就业92人,包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9人、返乡农民工62人、城镇相关失业人员6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3人、未就业退役军人12人。

、项目单位(法人):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松柏村民委员会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8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6.16万元,其他费用9.00万元,预备费6.8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2026年度以工代赈中央资金及自筹资金。请按《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1031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1031日印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