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湖南智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 5万辆新能源商用货车项目厂房基础及地基处理 工程的批复
关于核准湖南智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 5万辆新能源商用货车项目厂房基础及地基处理 工程的批复
株洲高科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核准湖南智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商用货车项目厂房桩基础及地基处理工程的报告》(株高发请〔2019〕42号)和《湖南智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商用货车项目厂房桩基础及地基处理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编码为:2019-430211-48-02-037987。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株天府阅〔2019〕65号)等有关规定。
二、核准条件
《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株规建〔高新〕字第201917号)、株洲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权证》(湘2019株洲市不动产权第0038383号)。
三、核准内容
1. 项目业主:株洲高科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湖南智点智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商用货车项目厂房厂房桩基础及地基处理工程项目。
3. 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高新区新马工业园内,新马北路以南、万富路以东、大石桥环路以西。
4.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桩基础29540m,长螺旋桩32800m及地基处理工程145000㎡等。桩基础包括:1#厂房8350m、2#厂房11500m、4#厂房350m、5#厂房700m、6#厂房5500m、7#厂房1500m、12#垃圾站400m、13#固废站410m、1#-2#通廊360m、2#-3#通廊250m、办公楼-3#通廊220m等。
5.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038.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997.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64.22万元,预备费1276.1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6. 建设期限:6个月(2019年11月—2020年4月)。
四、其他事项
1.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求,且在已批准的土地上实施。
2.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城市规划要求,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位、商业比例、建筑限高等必须满足规划条件。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4. 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5. 项目批复后,项目业主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6. 项目业主应当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业主单位需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申请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2日
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统计局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