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自主创业园(一期)H地块厂房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3-26 15:11浏览次数:字体:[ ]

株天发改20196

 

关于核准自主创业园(一期)H地块厂房建设项目的批复

 

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核准自主创业园(一期)H地块的请示株天易建201915和《自主创业园(一期)H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编码为:2019-430211-47-02-007188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2019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株政函201913)等有关规定。

二、核准条件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筑节能及环保辅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株国土资预审字201547号)。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自动点胶及自动锁丝机等生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株国土资预审字201526号)。株洲市高新区开发建设局出具的《蓝线图》。

三、核准内容

1. 项目业主: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自主创业园(一期)H地块厂房建设项目。

3.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创业大道以北,创业一路以南,温泉路以东,栗塘路以西

4.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9274.91平方米(约合29.58亩),总建筑面积29163.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12层的高层厂房(辅楼含3层的多层厂房及1层的商业)、93F的低层厂房、11+3F的低层厂房(架空部分为商业)以及厂区内道路、地下室、给排水、供配电、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

5.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668.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31.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75.5万元,预备费981.54万元,建设期利息2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6. 建设期限:12个月(20195—20204月)。

四、其他事项

1.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求,且在已批准的土地上实施。

2.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城市规划要求,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位、商业比例、建筑限高等必须满足规划条件。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4. 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管。

5项目批复后,项目业主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6. 项目业主应当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业主单位需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申请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321

 

  

 

 

抄送:国土天元分局、规划天元分局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321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