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莲花中学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关于核准莲花中学新建工程项目
招标事项的批复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核准莲花中学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请示》(天教请字〔2021〕1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有关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莲花中学新建工程项目已经株天发改审〔2021〕55号文批复。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教学综合楼、行政综合楼及文体综合楼等校合用房,配套建设地下室、运动场、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景观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54979万元,其中工程费约36694万元(以区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项目单位现申请对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人民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区发改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莲花中学新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
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局。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0日
抄送: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建局
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