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标-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一次性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书
事项名称 | 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 子项名称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法人 | ||
受理范围 | 天元区 | “最多跑一次类别” | 网上预审 | ||
审批部门 | 株洲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审批窗口 | 联系方式 | 28665683 | ||
审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办法(2014年修正本)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 3、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 4、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园发展升级的若干意见》(株发〔2013〕4号) 5、《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101号) 6、《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部分市发改委管理(审批)权限的通知》(株发改发〔2016〕20号) | ||||
审批条件 | 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原则上在天元区已进行审批、核准的项目; 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列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办法(2014年修正本)规定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的项目) | ||||
材料清单 | 1、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核准项目的请示文件(套红头带文号盖公章)。 2、项目批复文件(立项批复)。 3、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预算评审定案表或者平台公司下属子公司项目工程招标上限值定案表(由集团公司审定)(需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的决策材料(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会议纪要等)。 5、项目业主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加盖公章)。 6、招标代理合同及招标代理公司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 7、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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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
审批流程 | 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决定(书面)—领取(窗口) | ||||
承诺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