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一次性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书
事项名称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子项名称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法人 | ||
受理范围 | 天元区 | “最多跑一次类别” | 网上预审 | ||
审批部门 | 株洲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审批窗口 | 联系方式 | 28665835 | ||
审批依据 |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湘政发〔2017〕21号) 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4号令) 4、《湖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5〕8号) 5、《关于促进产业园发展升级的若干意见》(株发〔2013〕4号) 6、《关于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101号) 7、《关于向株洲高新区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株政发〔2018〕12号) 8、《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2019.8.19) | ||||
审批条件 | 辖区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的范围:包括①《湖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5〕8号)第四条规定的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材料清单 | 1、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涉及新增用地需先进行用地合规性检测) 2.1、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文件。 2.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①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②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3、项目申请报告。(按发改投资〔2017〕684号文件的要求编制) 注:外国投资者并购省内企业项目的申请报告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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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
审批流程 | 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决定(书面)—领取(窗口) | ||||
承诺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