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核准-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一次性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书
事项名称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子项名称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法人 | ||
受理范围 | 天元区 | “最多跑一次类别” | 网上预审 | ||
审批部门 | 株洲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审批窗口 | 联系方式 | 28665835 | ||
审批依据 |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湘政发〔2017〕21号) 3、《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 4、《关于促进产业园发展升级的若干意见》(株发〔2013〕4号) 5、《关于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101号) 6、《关于向株洲高新区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株政发〔2018〕12号) 7、《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2019.8.19) | ||||
审批条件 | 辖区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范围:《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内的项目 | ||||
材料清单 | 1、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涉及新增用地需先进行用地合规性检测) 2.1、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文件。 2.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3、项目申请报告。(按发改投资〔2017〕684号文件的要求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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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
审批流程 | 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决定(书面)—领取(窗口) | ||||
承诺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