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研-一次性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书
事项名称 |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子项名称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法人 | ||
受理范围 | 天元区 | “最多跑一次类别” | 网上预审 | ||
审批部门 | 株洲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审批窗口 | 联系方式 | 28665835 | ||
审批依据 |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湘政发〔2017〕21号) 3、《关于促进产业园发展升级的若干意见》(株发〔2013〕4号) 4、《关于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101号) 5、《关于向株洲高新区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株政发〔2018〕12号) 6、《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 7、《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 8、《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2019.8.19) | ||||
审批条件 | 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①区财政直接投入的项目②区直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项目③区区级平台公司和区属国有企业等需财政补贴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或超10%(含10%)的经营性项目④按有关规定应受理的其他审批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材料清单 | 1、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涉及新增用地需先进行用地合规性检测) 2、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意见或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3、自行编制或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按《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 4.1、项目业主单位要求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 4.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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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
审批流程 | 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决定(书面)—领取(窗口) | ||||
承诺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