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 (2025年43号)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
(2025年43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o:SP202510987
产品名称:泰香软米(大米)
问题项目:碎米(总量),碎米(其中:小碎米含量)项目不符合 GB/T 1354-2018《大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购进日期:2025年7月10日
经营者名称:湖南心怡养老产业有限公司雷打石康复中心
经营者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雷打石镇砖桥村雷打石镇敬老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5年8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交该店,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送达回执,并于当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5年7月28日,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受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8月19日,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SP202510987),当事人经营使用的湖北•钟祥“泰香软米”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的要求。2025年8月20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即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5年7月10日,当事人从天元区小易生鲜店采购了15包的湖北·钟祥“泰香软米”,规格12.5KG/包,进价为63元/包,共计187.5KG,货值金额为945元。该批次湖北•钟祥“泰香软米”当事人除去抽检的5.2KG,食堂已全部经营使用完。该批湖北•钟祥“泰香软米”经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碎米”(总量)23.0%,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15.0%);碎米(其中:小碎米含量)项目实测值为1.9%,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1.0%)。2025年8月20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碎米(总量),碎米(其中:小碎米含量)项目不符合 GB/T 1354-2018《大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当事人已更换供货商,对后继供货商产品严格审核。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并进行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使用,举一反三,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