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液体复合节点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液体复合节点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液体复合节点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8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09号 邮政编码:412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液体复合节点能力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58区时代新材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精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147万元,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58区时代新材产业园进行扩建项目,主要从事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等,占地面积6000m2,在时代新材58区新建项目的1#厂房预留空地上进行扩建。依托在建工程的配套环保废气处理设施,供电、供水、排水等公用设施,以及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不改变原有工程的产能、产污等。本项目年产液体复合节点产品:120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挥发性有机物周界外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厂房外无组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2、营运期噪声:项目对高噪设备采取了相关减振、降噪措施,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面、西面、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3、营运期固废:本项目在运营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和工料等一般固废外售处理;危险固废废活性碳等废险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可做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