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能化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通用零部件制造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新能化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通用零部件制造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新能化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通用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8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09号 邮政编码:412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新能化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通用零部件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高塘社区金月路88号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0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株洲新能化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精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高塘社区金月路88号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0号厂房,主要从事通用零部件加工制造等,,占地面积2700m2,建筑面积3500m2,产车间分布在本栋一楼,办公室在附楼的1~4楼,计划2025年1月开工建设;2025年7月建成并投入营运,配套建设环保废水隔油、沉淀处理设施,供电、供水、排水等公用设施,以及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年加工风电齿轮箱内小钢件500台套、化工机械配件800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河西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湘江。 2、营运期废气:本项目探伤工艺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焊接废气通过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3、营运期噪声:项目噪声主要包括车床、铣床、加工中心、磨床、镗床、钻床、风机、空压机等等,源强一般在65~90dB(A)之间。项目对高噪设备采取了相关减振、降噪措施,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废:本项目在运营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边角余料、切割及焊接粉尘等一般固废外售处理;危险固废废显像剂、渗透剂、清洗剂包装材料、超声波废液、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废险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可做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