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正光银丰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05 10:00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正光银丰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正光银丰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88   邮政编码:412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正光银丰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新马西路329号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24号厂房101,102,103号

建设单位

株洲正光银丰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易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正光银丰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株洲市天元区新马西路329号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24号厂房101,102,103号建设株洲正光银丰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租赁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租赁建筑面积2150m2。主要建设废变压器拆解区、废电线电缆拆解区、废塑料/橡胶破碎区等级配套公用设施和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地面采用干清洁方式,不产生生产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预设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车间,铜米机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塑料/橡胶破碎机在车间内进行二次封闭,采用微负压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和减震措施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有害元器件、污染绝缘材料、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废钢铁、废铜材、废铝材、废塑料、废橡胶、其他废电子元器件(一般固废)、粉尘等其他废物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可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厂内按规范设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固废实行分类收集暂存。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