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维通利电气有限公司电连接株洲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维通利电气有限公司电连接株洲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维通利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铜铝导电连接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电连接株洲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创业路以南、创业五路以北、湘芸路以东、响泉路以西地块 |
建设单位 | 株洲维通利电气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环领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维通利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本项目厂区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创业路以南、创业五路以北、湘芸路以东、响泉路以西地块,拟投资82020.42万元, 该项目用地面积约28699.5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投资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投资;拟购置高压连接器插座自动流水生产线,热铆自动生产线,激光焊接检测自动生产线,全自动绕线机等自动化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建设复合母排生产线、CCS生产线、连接器生产线、散热器生产线、旋转变压器生产线、电缆附件生产线以及硬连接生产线。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复合母排产品50万件、硬连接产品480万件、CCS产品250万件、连接器产品900万件、旋转变压器产品875万件、电缆附件产品100万件、散热器(主件)产品4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 去毛刺、拉丝、抛光打磨、焊接、切绘工序经集气罩收集经过滤筒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成型、烘烤工序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去毛刺、拉丝、抛光打磨、焊接、切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橡胶制品成型、环氧制品成型、橡胶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VOCs(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厂区地面清洁废水与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禁止将生活、生产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其主要污染物浓度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 设备自带隔声罩、消音器等措施,机械类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加强保养等措施。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理;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收集后外售;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保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