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金普森新材料有限公司硬质合金混合料及轮胎防滑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8 09:01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金普森新材料有限公司质合金混合料及轮胎防滑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硬质合金混合料及轮胎防滑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硬质合金混合料及轮胎防滑钉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明日路90号株洲拓普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株洲金普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祥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明日路90号(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西示范园栗雨片区),租赁株洲拓普实业有限公司11F空置钢架结构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作为项目生产场地,租赁总建筑面积约18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清洗机、破碎机、球磨机、振动干燥器、合批机及锌熔炉等生产设备设施,采用物理破碎、锌熔法二种生产工艺,建设硬质合金再生混合料生产线;同时购置冷镦机、装配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建设汽车轮胎防滑钉加工装配线;同步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和废气、废水处理、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拟形成硬质合金再生混合料800t/a(其中物理破碎法300t/a、锌熔法500t/a)和汽车轮胎防滑钉10亿颗/a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影响:本项目充分利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会产生少量的废气、噪声、固废,由于建设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2、营运期影响:

废水:本工程废硬质合金原料清洗、防滑钉套清洗及车间地面清洁等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原有化粪池预处理分别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株洲拓普实业有限公司厂区总排口统一汇入明日路市政污水管网,流经湘芸路、新东路汇至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电锅炉定期排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至厂内污水管网,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且项目废水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可行,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②废气:本工程破碎及球磨、筛分、合批区分别全密闭,各破碎机卸料口采用集气罩定点负压收集、球磨机卸料口、振动筛上方及合批机出料口粉尘分别采用集气罩定点负压收集,收集后的粉尘共用一套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场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混合料振动干燥产生的酒精蒸汽经闭式冷冻水冷凝回收处理后的挥发性有机物外排量较少,酒精加料、静置澄清及冷镦成型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量较少,经加强车间通风、防止局部聚集后外排,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场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各污染因子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各机械设备及风机、空压机产生的噪声,在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噪声贡献值较小,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人工筛选杂质、废包装材料以及边角废料和不合格品,废矿物油(冷镦成型油、真空泵油等)、废酒精、废油桶及酒精空桶及含油抹布手套,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等。

项目原料人工筛选杂质、废包装材料以及边角废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按规范暂存,定期外售,可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废矿物油(冷镦成型油、真空泵油等)、废酒精、废油桶及酒精空桶及含油抹布手套在危废暂存间规范收集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