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科园创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转运、暂存1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07 09:53浏览次数:字体:[ ]

湖南高科园创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转运、暂存1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转运、暂存1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54

地址:天元区橡果园高科集团3#厂房一楼 邮政编码:412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转运、暂存1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橡果园高科集团3#厂房一楼

建设单位

湖南高科园创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精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橡果园高科集团3#厂房一楼内,厂房占地面积1192m2,建筑面积1192m2,建设项目暂存仓库在3#厂房一楼范围内,设置办公室区,计划2025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5月建成并投入营运。配套建设供电、供水、排水等公用设施。年转运、暂存1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河西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湘江。

2、营运期废气:本项目装卸、打包粉尘颗粒物无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3、营运期噪声:项目噪声主要包括打包机、装载机、铲车风机运行等等,源强一般在80~90dB(A)之间。项目对高噪设备采取了相关减振、降噪措施,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废:本项目在运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可做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