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思想认识上有偏差,株洲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不到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深,在认识和实践上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缺乏主动作为和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如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置问题,认为主要是历史、技术、财力等客观因素所致,整改标准不高。
责任单位:天元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到实处,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完成情况:
1.狠抓政治理论学习,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株洲市委常委会2020年第14次会议明确要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我区积极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
2.构建责任体系,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加大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力度。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细化绩效评估,加大考核力度。我区将污染防治考核内容列入各单位的“单位职能工作指标”,考核指标由完成环境质量指标和污染防治项目等客观性指标组成。
4.落实一规定两办法,依法从严问责追责。抓好《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株洲市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贯彻落实,我区出台了《株洲高新区(天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5.累计完成陈埠港、凿石港、徐家港流域合计254个排水单元雨污分流;徐家港和凿石港排渍站排口污水直排湘江问题已系统性完成整改,目前排口水质清澈且达标;已完成市级下达的2025年新建污水管网3公里,改造污水管网3公里的任务。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25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654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