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7 10:13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市天元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株发〔20253)文件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湖南省2023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两项指标均未完成国家年度考核目标。PM2.5浓度36.4微克/立方米,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4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66天,较2022年增加54天。益阳、娄底、衡阳三市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有反弹,环境空气质量下降。

责任单位:天元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三大结构持续优化,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

完成情况:

1. 强化宏观调度,压实各方责任。天元区牵头制定并印发了《天元区2024年度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指标工作方案》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将年度及中长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逐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清晰、责任到人、逐项推进落实到位。

2. 实施污染源精细化管理。根据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株洲市涉气领域大排查大摸底行动的通知》,组织力量对全区范围内的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生活源等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排查摸底,精准掌握污染源数量、分布及排放特征,动态更新并完善天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针对天台山庄大气国控监测站点周边污染特征,精准施策,制定并实施“一站一策”专项管控方案,通过强化站点周边道路保洁、施工扬尘管控、餐饮油烟治理、交通疏导优化等措施,对多个国控站点微环境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着力提升站点周边空气质量。

3. 深入开展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落实从项目审批、生产运行到末端排放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不断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和频次。优化调整并严格执行禁燃限放区域划定,在中心城区全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全力打好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协同推进多项关键专项行动,从源头有效削减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4. 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区生态环境局统筹协调作用,联合多个主要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会商与联合执法机制。协同推进老旧高排放车辆(含柴油货车)淘汰报废工作;在重点路段和区域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及遥感监测,依法处罚超标排放车辆;持续开展散煤销售和使用整治专项行动,巩固“禁煤区”成果;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积极配套完善公共充电设施(桩)布局;优化运输结构,着力提升铁路及水路货物运输比例,减少公路货运污染;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积极提升区域内绿色电力使用比例,进一步减少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依赖与消耗,协同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公示时间:20251027日—20251031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654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09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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