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瑞永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MESH包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新瑞永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MESH包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MESH包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MESH包覆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新马创新工业园新马西路东侧 |
建设单位 | 株洲新瑞永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湘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新瑞永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标准厂房内建设包覆件生产线,全厂占地面积为30757.79m2,建筑面积20336.69m2,扩建项目依托现有标准厂房,占地面积为700m2,不新增用地面积。本项目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新增一条10万件/a包覆件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供电、供水、排水等公用设施依托原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喷胶废气经集气罩+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剪裁废气、烘烤废气、焊接废气、弱化废气均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规定的监控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与现有工程执行的《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3规定限值的严格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相关规定限值,厂界无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 3.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废边角余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胶、废含油抹布、枪头清洗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处理资质单位清运。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