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瓷科艺有限公司结构陶瓷及大型电真空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湖南湘瓷科艺有限公司结构陶瓷及大型电真空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结构陶瓷及大型电真空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结构陶瓷及大型电真空管生产线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228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瓷科艺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湘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企业拟利用厂内现有厂房建设大型电真空管生产线及结构件陶瓷生产线,不新增用地面积,全厂占地面积为68667m2。建设内容主要为大型电真空管生产线及结构件陶瓷生产线对应生产设备的安装,以及厂房改造。项目建成后新增氮化硅结构件产能30t/a,新增大型电真空管产能50t/a,现有氮化铝结构件产能增加2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扩建后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新增制粉废水、打磨废水经三级沉淀预处理后进入混凝沉淀系统处理,处理后废水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水经河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出水间接排入环境,对周边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大型电真空管喷雾干燥废气依托现有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氮化铝结构件生产线排胶炉废气经燃烧器+冷却+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氮化硅结构件生产线排胶炉废气经燃烧器+风冷装置+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大型电真空管生产线修坯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大型电真空管生产线梭式窑燃烧废气内部燃烧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为:氮化铝结构件生产线喷雾干燥塔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他无组织废气(配料、球磨、喷雾干燥、修坯废气)于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以有效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东、南、北侧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周边50m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扩建后新增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切削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新增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捕集粉尘、废粉、废布袋、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废瓷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