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
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
株天民发〔2023〕1号
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共服务办):
现将《株洲市天元区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条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
2023年1月6日
株洲市天元区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条工作措施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生命和身心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天元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一、切实兜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1. 落实落细特困供养政策。及时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养尽养”“应兜尽兜”。
2. 优化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流程。新申请特困对象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后,充分运用好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压缩审核确认时间,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金,进一步提高救助办理时效。特殊情况下,审核确认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已下放的镇(街道),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特殊情况下,审核确认时限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
3.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补漏功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感染新冠或因其他疾病住院救治产生的医药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救助后,无法承担个人自负部分对基本生活造成影响的,依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遭遇急难情形需要进行紧急救助的,可采取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资料,或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进行,把事后救助转为事中救助,提高救助时效性。
二、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
4. 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0%指定照料服务人、100%签订四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有人问、困难有人帮、生病有人理、应急有人管”。对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生活环境较差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要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入住集中供养机构。
5. 实行常态化走访探视。指定的照料服务人要通过上门或电话、微信等形式每天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身体状况、防疫防灾等情况,发现有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或,镇(街道)报告,由村(社区)或镇(街道)通知村卫生室、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和救治,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区级民政部门和镇(街道)要随时抽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落实走访探视的情况,对不认真履责的照料服务人或照料服务人有疑似症状或确诊的,应及时进行更换调整。
三、有效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医疗救治工作
6. 落实居家保护和住院陪护工作。区级民政部门制作简单明了的“联系明白卡”,发放至每一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手中,一旦出现不适症状或遭遇其他意外事件,及时通过“联系明白卡”寻求帮助。统筹协调各种资源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含有口罩、药品等防疫物资的“防疫健康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确诊新冠需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医疗机构进行护理,支付给医疗机构的护理费,可通过统筹使用的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资金或其他资金渠道解决。
7. 动员社会工作机构参与防控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工作机构积极参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控工作,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提供情绪支持、抚慰关爱、困难帮扶、卫生清洁、情况报告等社会工作服务。
四、强化保障措施
8. 压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和防控政策的衔接工作,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防控工作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要点研究、重点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到位,下沉一线,全面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急难愁盼的问题,把各项社会救助帮扶政策落实落细,守住民生底线。
9. 加强检查督促。区级民政部门要督促镇(街道)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基本生活保障、病毒防控、疾病救治、应急管理等工作。镇(街道)要设立24小时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和其他群众的情况反应、困难求助。每周四前各镇(街道)要向区民政局报告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开展情况。区民政局将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跟踪问效,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工作台账,适时通报相关情况。
10. 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民政部门、机构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田间地头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困人员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黄 杰(0731-28665773)
附件:“联系明白卡”(模版)
附件:
天元区分散供养人员“联系明白卡”(模版)
照料服务人: 电话:
村(社区)联系人: 电话:
镇(街道)联系人: 电话:
天元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0731-28665773
温馨提示:如出现发热、干咳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通过“联系明白卡”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