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对2022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区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了年检年报,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一、开展了年度工作报告的慈善组织2家
(一)基金会1家
株洲市天元区幸福教育基金会
(二)社会团体1家
株洲市天元区慈善会
二、年度检查报告合格的2家
1.株洲市天元区幸福教育基金会
2.株洲市天元区慈善会
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