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单位拟向天元区民政局申请注销,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组织清算组申报债权。
拟注销日期
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登记地址
法定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业务主管单位
组织类别
10月13日
株洲高新区株洲市天元区书画协会
514302115994058208
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高新大厦353号
张婧
18007336772
株洲市天元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