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3〕株天政复字第39号
申请人:李某某,男,住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智慧路1号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被申请人: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陈雪桃,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对其在全国12315平台上的举报处理结果,于2023年5月10日向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对举报件的处理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处理,对工作人员不履职的行为进行处分。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复议终结。
申请人称:其在2023年1月3日、4月24日、4月29日收到中国联通的官方手机号10655910010发送来的广告短语。申请人认为联通存在监管不利,违反《广告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等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隐私权、健康权、自主选择权、生活安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申请人于2023年5月6日15时59分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联系了处理申请人举报件的工作人员。申请人在电话内告知了工作人员上述法律法规。但是该工作人员含糊其辞,不给申请人一个明确答复,申请人希望复议机关能够对其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做出处分。
被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于5月5日接到举报后,当日已通过全国 12315 平台回复举报人,告知处理结果及作出处理的理由、依据。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联通存在监管不利,违反《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第五章中,对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行政处罚职责的条款都有明确表述,而《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条罚则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信活动或者与电信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电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第三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以及《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依据本办法开展全国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工作。”
申请人在复议材料中提出被举报人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举报,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的问题。被举报人为电信业经营者,通过短信方式向申请人推送,申请人在举报情况中未提供短信内容有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根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的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以及《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受理短信息服务举报。”
对于申请人提出被举报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五十六条第 (九) 项的问题,申请人在举报内容上指出了“收到中国联通官方手机号 10655910010 发送来的广告短信”,被举报人作为电信业经营者发短信给申请人,申请人没有证据证明被举报人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不存在侵害到申请人个人信息行为以及申请人提到的个人信息泄露。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分别于2023年1月3日、4月24日、4月29日收到中国联通的官方手机号10655910010发送来的短信,内容均为线下广告推广,在短信中均含有其他电话号码。2023年5月5日,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被申请人举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存在监管不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等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隐私权、健康权、自主选择权、生活安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
2023年5月6日,被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立案情况,内容为:“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信活动或者与电信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电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第三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以及《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依据本办法开展全国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工作。请向信息产业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投诉处理。”
以上事实有全国12315平台举报页面详情截图、10655910010短信截图、举报回复页面截图等证据证实。
本机关认为:本案系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就其举报内容不予立案的决定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故本案应围绕被申请人是否具有相应法定职责以及是否依法履行相应法定职责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信活动或者与电信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电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又根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短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的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统称电信管理机构。”第二十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受理短信息服务举报。”
本案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举报后,经核查判断,被申请人并不具有对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的职权。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全国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建议申请人向信息产业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投诉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案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对举报件的处理符合法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复议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投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驳回申请人其他复议请求。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