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复议决定公开

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3年54号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3〕株天政复字第54号

      

申请人:某某,住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华仑港湾

被申请人: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188号。

法定代表人:陈雪桃,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3年3月27日对其作出的举报处理,于2023年5月23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3年3月27日出的结案处理决定,并责重新作出处理。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复议终结。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22年12月21日在拼多多店铺广西2支付花费21.9购买一份家通过快递包裹寄2023年1月1日本人打开食用发现问后,于2023年3月22日在12315平台进行举报。2023年3月27日申请人在12315平台的举报告知书中被申请人已经结案。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并未完全履行审查监督的法定责任,要求被申请人发函至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家在平台上违法经营的店铺进行封停处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对商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被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于2023年3月22日通过全国12315平台受理申请人举报申请人举报湖南省株洲市航晓百货商行销售“八角”的过程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对举报问题调查取证、从重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被申请工作人员收到系统下发的举报单后依法启动核查程序。经核查,湖南省株洲市航晓百货商行未在注册地实地经营,通过登记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商行该商行已于2023年2月17日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023年3月22日被申请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举报线索,对湖南省株洲市航晓百货商行予以立案调查。2023 年3月27日,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被申请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四)的规定依法中止调查。随后,被申请通过全国12315 平台将该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反馈,并于2023年3月29日通过挂号信方式,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函》(株天市监协函[2023]6-19号)。

被申请人认为其作出的行政行为,并不会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对申请人的举报线索已经立案调查,被申请行政行为的结果,仅对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即被举报的湖南省株洲市航晓百货商行涉嫌违法的后果产生影响。申请人向被举报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维权行为,属于双方的民事责任,与被申请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被申请已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线索依法处置,请复议机关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经审理查明:2022年12月21日申请人在湖南省株洲市航晓百货商行开设于拼多多店铺购买了八角一份,支付价款21.9元2023年1月1日申请人签收商家通过邮政快递寄出的商品申请人打开食用后,认为存在问题,2023年3月22日在全国12315平台被申请人进行举报。同日被申请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举报线索,对湖南省株洲市杭晓百货商行予以立案调查。被申请人核查了解,案涉商行已于2023年2月17日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023年3月27日,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被申请人经批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的规定,依法止调查。2023年327日被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上作出结案反馈但因工作人员失误将“中止调查”错误反馈为“终止调查”2023年3月29日,被申请人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函包括湖南省株洲市航晓百货商行在内多家涉嫌违法的市场主体函告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该局责令拼多多平台核实市场主体的经营状况,督促办理经营主体变更登记,并配合提供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

另查明,湖南省株洲市航晓百货商行已于2023年5月15日注销,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

以上事实有全国12315平台举报详情信息页截图拼多多商品交易截图八角二氧化硫测图片商品外包装照片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审批表、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等证据予以证明。

本机关认为《市场监督管理行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部门管辖;(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第四十七条规定:“因涉嫌违法的自然人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并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等原因,致使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案件终止调查。”本案中,被申请人收到举报后,进行了初步核查。经核查发现湖南省株洲市航晓百货商行系集群注册商户,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因另案在本案立案前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被申请人向拼多多平台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请求协助调查,督促办理经营主体变更登记,并配合提供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本案案涉市场主体湖南省株洲市航晓百货商行已于2023年5月15日自行注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该个体工商户注销后,被申请人应查明是否存在权利义务承受人。被申请人已向拼多多平台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请求协助调查,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尚未对协助调查函进行回复,被申请人回复申请人对案件终止调查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撤销。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复议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作出的举报结案决定,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处理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2023 年8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