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株天政复字〔2024〕33号
申请人:张X
被申请人: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对其在全国12315平台的投诉回复侵犯其合法权益,于2024年3月4日向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予以撤销。本府经立案审查后于2024年3月8日依法予以受理申请,现已复议终结。
申请人称:2024年2月22日,申请人通过拼多多平台“庆钦食品保健专营店”购买了一瓶古制老药桔。申请人收到货后发现该产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却宣传能够生津止渴、降心火、开胃消食、化痰止咳、祛湿除气。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案涉店铺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却售卖药品。2024年3月1日,被申请人告知申请人对投诉终止调解。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应当立案,而不是直接对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被申请人称:2024年2月26日,被申请人接到申请人在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投诉单,投诉内容为:“……该产品宣传功效当做药品售卖。却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实,并督促商家依据药品管理法一百四十四条联系本人协商处理此事”。
经查明,全国12315平台首页内设有“我要投诉”和“我要举报”两个独立入口。分别告知请勿在举报中含有投诉内容,勿在投诉中含有举报内容。被申请人通过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反映的是投诉事项,非举报内容。
另说明:收到该起投诉后,被申请人于2024年2月27日对该投诉进行立案调查并于当日被申请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株洲市天元区庆钦百货商行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铺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长江南路779号6楼631号,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在此经营,通过市场主体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该公司经营者杜庆龙,身份地址为河南省尉氏县小陈乡小陈村一组。公司在注册地无实体店铺、无实际经营行为,注册留存电话无人接听。该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已列入经营异常。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决定终止调解。
被申请人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对该投诉事项重新予以核查,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窗口反映的内容是退赔费用,赔偿损失的投诉。针对申请人所反映举报问题,因申请人通过12315平台投诉窗口投诉,被申请人无法对其举报问题予以答复,且被申请人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移送至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在株洲市天元区庆钦百货商行开设于拼多多平台的庆钦食品保健专营店购买了潮州特产香如故老字号古法老药桔一瓶,支付价款63.8元,并于2024年2月21日签收。2024年2月22日,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端投诉食品安全问题,投诉内容为:“……该产品宣传功效当做药品售卖。却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024年2月27日,被申请人对案涉店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案涉店铺未在注册登记地址经营。同日,被申请人对案涉店铺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3月1日,被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因被投诉人未在注册地实地经营,因无法组织实施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对于申请人的投诉决定终止调解,建议申请人向实际经营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2024年3月11日,被申请人对案涉店铺中止调查。2024年3月12日,被申请人作出株天市监函(2024)7-206号《关于对株洲市天元区庆钦百货商行线索移送函》,将违法线索移送至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另查明,案涉店铺已于2022年11月18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在审理过程中,本府通过电话听取了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意见,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均未提出新意见。
以上事实有购物订单截图、商品照片、拼多多网点经营者证照信息截图、现场笔录、现场照片、《立案审查表》、《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电话听取意见录音等证据予以证明。
本府认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本案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后对其中包含的举报线索进行了初步核查,认为不具有管辖权,对违法线索进行立案并移送。但被申请人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已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已立案的情况。同时,被申请人回复中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对申请人的投诉作出不予受理和终止调解的行政行为,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复议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对申请人作出的回复,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处理。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