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株天政复字〔2024〕137号
申请人:林XX
被申请人: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对其投诉举报株洲市乙比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的终止调解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于2024年6月14日向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申请人于2024年6月24日进行补正,经立案审查,于2024年6月24日依法予以受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听取了双方意见,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对其投诉举报作出的终止调解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进行调查处理且书面告知。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24年3月25日在拼多多平台“麦子熟啦食品店”(株洲市乙比食品有限公司)购买了7盒格力高米奇头棒棒糖,收货后发现该产品产地标注为日本埼玉县,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明确禁止进口的核辐射影响区域。鉴于核污染食品可能带来的潜在健康风险,且商家行为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申请人于2024年4月1日通过12315平台和12345热线对“麦子熟啦食品店”销售日本琦玉县产格力高米奇头棒棒糖的行为进行了投诉举报。申请人认为案涉商户销售日本埼玉县产格力高米奇头棒棒糖的行为已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被申请人应当给予重视并进行查处。
被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于2024年4月1日在湖南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平台和2024年4月30日在株洲市长热线集中受理平台接到关于申请人的投诉举报线索。2024年5月7日,执法人员到达 案涉店铺注册地址发现为集群注册地址,该店也并未在注册地址经营,被申请人对此投诉举报做出如下处理:被申请人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地址并未发现其商户在此经营,无实体店铺,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无法取证,被申请人依法将该商行列入经营异常并在全国公示网进行公示。根据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决定不予立案。案涉商户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被申请人已将案件线索发函至拼多多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现场核查后,被申请人执法人员电话已告知当事人,同时在规定期限内平台都已进行回复。
该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后,被申请人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28日寄出株天市监(2024)第6-D39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并于当日电话告知举报人处置详情,被申请人已在《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了法定义务,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请求予以维持。
经审理查明:2024年3月25日,申请人在株洲市乙比食品有限公司开设于拼多多平台的“麦子熟啦食品店”购买了“日本Glico格力高米奇头棒棒糖”共七份,共支付价款317.37元。案涉商品从广东省广州市发出,于辽宁省沈阳市签收。2024年4月1日,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上进行投诉,内容为投诉案涉商户销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明确禁止进口的核辐射影响区域的产品,要求退货退款、退一赔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2024年4月2日,被申请人受理该投诉。2024年5月7日,被申请人对案涉商户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莲花路550号东湖小区9栋101号-6-1626号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案涉商户未在注册地址实地经营。同日,被申请人对举报事项不予立案。2024年5月7日,被申请人作出株天市监案移字〔2024〕6-B207号《案件线索移送函》将违法线索移送至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5日,被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对申请人投诉事项进行反馈,内容为:“被投诉人未在注册地实地经营,我局已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无法组织实施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局终止调解。建议你通过第三方平台与被投诉人联系,进行退款处理或者收集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2024年6月28日,被申请人作出株天市监(2024)第6-D39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并于2024年7月6日邮寄,申请人于7月10日签收。
另查明,2024年6月28日,株洲市乙比食品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以上事实有购物订单截图、商品物流截图、全国12315平台截图、湖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及现场照片、个体工商户登记基本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株天市监案移字〔2024〕6-B207号《案件线索移送函》、株天市监(2024)第6-D39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及物流信息、电话听取意见录音等证据予以证明。
本府认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本案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上反映所购买的“日本Glico格力高米奇头棒棒糖”的案涉商户销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明确禁止进口的核辐射影响区域的产品的问题请求退货退款、退一赔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属于同时投诉举报,被申请人应分别予以处理并告知。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对委托承担检定、检验、检测、鉴定工作的技术机构或者费用承担无法协商一致的;(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五)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发现存在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终止调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终止调解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本案中,被申请人对投诉事项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的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后作出终止调解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举报由被举报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本案中,被申请人接到投诉举报线索后,在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被举报人在注册地无实体店铺,无实际经营行为,属于网络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系行政违法行为发生地,本案被举报商品网络交易地点为拼多多平台所在地上海市长宁区,发货地为广东省广州市,签收地为辽宁省沈阳市,均不属于被申请人管辖范围,被申请人不具备处理权限。被申请人作出举报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正确,证据确实充分。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特殊情况下,核查时限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举报处理情况予以告知违反法定程序,应当确认违法。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复议决定如下:
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举报处理情况违法,驳回申请人其他复议请求。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