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学校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1-01-22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篇
学校综合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天元区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构建良好的教学、生活环境,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
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39639-2013)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4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9号)
1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
15.《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6.《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7.《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0.《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元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故(事件)包括校园火灾、踩踏事件、交通事故、大型活动突发事故、食品中毒、传染病、自然灾害(台风、暴雨、地震)、触电、溺水等。
1.4 应急预案体系
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一个综合应急预案和七个专项应急预案。
1.综合应急预案(1个)。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学校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7个)。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应急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了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措施。
1.5 应急工作原则
本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事故,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率,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
本预案是遵照事故应急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制定。
1.6 事件分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学校实际,确认学校突发事件的分级如下:
(1)一般事故:事件影响能控制在学校范围,对所在区域构成轻微财产损失、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能够被学校利用正常抢险资源进行处置和控制,或只需动用学校应急力量可处理的突发事件。
(2)严重事故:影响范围扩大,超出学校应急力量处置能力,或内部应急力量不能有效控制,需要外部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突发事件。
2 事故风险描述
学校一般建有一栋乃至多栋教学建筑,内设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功能室等,同时多数学校设有厨房、食堂、宿舍;为了方便教职工集体外出及学生上下学,多数学校使用一辆至多辆校车。
(1)火灾: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宿舍有多年建筑和民用建筑,因消防设施不完善或检查不到位情况,存在火灾等风险;办公室、教室大量使用办公用电设备、电源插座、移动电源插座板,均有可能因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短路等产生的电火花、电弧滴落到周围可燃物上而引发电气火灾;实验用酒精属于易燃液体,具有易燃易爆性。实验过程中有机溶剂大量挥发,若未及时排走和吸收会形成易燃易爆蒸气,很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作业场所使用的灯具、开关和电机等电气设备不防爆或通风不良,或与周围的明火距离过近,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火灾会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踩踏事件:学校教职工与学生人数众多,上下课期间学生追逐打闹等容易发生踩踏事件;踩踏事件容易导致群死群伤。
(3)交通事故:大多数学校使用校车接送学生,校车存在故障未及时检修在行驶过程中失控或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定行驶等易造成交通事故;校门口交通道路有社会车辆来往,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若交通管制不力等原因易发生交通事故;教职工及其他外来车辆在校内行驶过快或失控易造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会导致人员伤亡。
(4)大型活动:学校组织大型校内外活动时,因人员过多、密集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容易发生事故(事件);大型活动事故会导致人员伤亡。
(5)食品中毒事故: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在制作食物时,使用过期、腐烂等不合格原材料或在制作过程中不注意卫生,可能在师生食用后导致食品中毒;食品中毒会导致人员伤亡。
(6)传染病:学校受人口流动,学生抵抗疾病能力,自然环境恶化、水源地污染以及季节等诸多因素影响,师生的身体健康可能受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潜在危险伤害;传染病会导致人员伤亡。
(7)自然灾害:有台风、暴雨、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若发生严重或处置不力会严重造成人员伤亡、建筑物损毁及财产损失。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应急总指挥一名,副总指挥一名。应急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疏散警戒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应急小组。
3.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3.2.1应急指挥部成员
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校(园)长、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副校(园)长组成,指挥部负责全学校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日常设在校长办公室,当发生事故时,指挥部设在学校空地安全处。当总指挥外出时,由副总指挥接任,全权代理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2 职责划分
3.2.1应急指挥部职责
(1)编制、审核应急预案,并在评审后批准公布;
(2)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发生险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指挥和协调学校资源,处置和先期处置一般及以上事故,并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4)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险情善后处理,组织险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5)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6)在学校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7)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8)向政府机构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险情情况;
(9)负责保护事故发生后的相关数据,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10)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3.2.2总指挥职责
(1)负责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突发事件,通报各有关部门;
(2)负责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组织召开危险应急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3)全面负责指挥和协调本学校应急行动,负责应急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协调横向和纵向应急力量;
(4)发生事故,总指挥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入指挥岗位,听到警报声或收到电话时,其余成员必须赶到事故现场,做好指挥调动等工作;
(5)清楚估算事故的严重性及危害程度,决定是否报告社会力量或有关部门人士协助处理;如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能够处理事故,必须迅速调动相应的人力物力展开抢修抢险工作;事故扩大或不能处置时报上级部门;
(6)根据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完成相应的应急任务。
(7)事故平息后,应尽快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善后工作(包括:事故调查、恢复教学及安置伤亡人员等)。
3.2.3副总指挥职责
(1)执行总指挥下达的命令;
(2)当总指挥不在岗位时代行总指挥职责。
3.2.4应急救援队伍各组的职责
(一)抢险救援组职责:
其任务是当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安全保卫力量对被困人员、受灾物资进行救援。
(1)负责突发事故的伤员救援、物资转移、火灾扑救、解救被困人员等工作;
(2)负责指挥突发事故现场设备设施、电器设施的应急处置、关停等工作;
(3)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协助公安消防队的展开消防抢险工作。
(二)警戒疏散组职责:
其任务是负责现场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疏散、安置受困人员及受灾物资。
(1)当发现事故时,立即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内外道路畅通;
(2)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出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做好记录;
(3)负责事故和受波及区域的师生(或群众)疏散和安置工作;
(4)负责疏散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医疗救护组职责:
其任务是迅速联系医疗救护机构,组织专业救护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1)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
(2)负责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四)通讯联络组职责:
其任务是根据事故发展动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向周边通报事故情况。
(1)负责对内外联系,准确报警,及时向社会救援组织传递安全信息,发布险情,进行现场与外界有效沟通,以获得有力的社会支援。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根据应急救援过程的通信需要提供通信服务,确保(3)正确引导媒体,避免不良社会影响。
(五)后勤保障组职责:
(1)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供应;
(2)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应急物质、供水、供电、照明、通信等保障;
(3)建立应急物资清单。清单中应包括物资名称、数量、储存地点等。对应急物资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在应急情况下的能够及时提供可用的应急物资;
(4)应急救援结束后,协助事故调查组提供相关事故调查的技术服务等。
4 预警及信息报告
4.1 预警
4.1.1预警监测方式
(1)学校各区域(校门口、教室、厨房等)安装有视频摄像头,值班室人员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事故预警;
(2)学校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定期开展安全巡查进行事故预警;
(3)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提供的事故预警;
4.1.2预警条件分级
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范围将预警条件分为二级及一级。
(1)二级预警条件
教学活动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一般事故时为二级预警。
(2)一级预警条件
教学活动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严重事故时为一级预警。
4.1.3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及流程
通过固定电话、消防警铃向学校内部应急人员发出预警信息,通过固定报警电话或手机向政府相关安全主管部门发出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程序为:二级预警现场第一发现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急总(副)指挥;一级预警首先报告学校应急总指挥,同时报告所在街道安监办、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及周边单位、居民,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
4.2 信息报告
4.2.1信息接收与通报
(1)学校设置24小时报警电话。
(2)24小时有效的外部通讯联络方式
报警:110; 急救中心:120。
4.2.2信息上报
发生事故后,第一发现人可用固定电话或手机报警。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及时查明事故部位,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或者逐级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接报后,即向学校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
学校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固定报警电话或手机向政府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政府部门报告。
4.2.3信息传递
(1)向事故相关单位通告:当发生的事故可能波及到学校外围时,由应急指挥部通过电话、互联网、人员信息传递等通讯手段,迅速向周边学校、单位通报事故简况。
(2)事故信息上报:当事故发生后应当于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依据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和现场人员的评估结果,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的启动条件。学校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和校外社会应急响应。超出应急救援能力的突发事件应请求上级部门应急救援程序。
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火灾、中毒、人身伤害等在初始阶段(一般事故)时,启动校内一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启动学校预案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
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火灾、中毒、人身伤害、踩踏事故在启动校内一级响应后仍不能处置,或事故范围扩大,启动校外社会应急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报告上级部门与此同时,立即启动本预案,调动各方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和防控工作,待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5.2 响应程序
应急体系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报警、应急启动、资源调配、应急救援、扩大应急和应急恢复等过程。
(一)接警
通常情况下,学校按全事故采取如下几种接警方式:
1、事故自动报警系统自动报警;
2、值班、巡查人员发现事故已经发生进行人工报警;
3、其他人员发现事故已经发生进行人工报警;
4、其他方式接警。
(二)响应级别确定
接到突发事故报警后,安全管理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确认。确认属实后,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对现场事故情况做出级别判断,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的级别及发展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报警
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总指挥的指令拨打110、120等电话。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
(四)应急启动
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学校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组织自有应急力量和资源迅速投入到应急救援行动中。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事故的响应级别,按应急职责进行应急响应。
(五)资源调配
(1)应急人员调配
学校内的应急队伍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现场应急队伍的行动由各应急小组组长协调。
(2)应急物质调配
学校在事故应急响应过程中,学校内所有可用于应急的物质,如消防器材、急救器材、车辆等(包括信息资源)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使用,学校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服从。
(3)外部资源调配
当学校内部资源已不足于满足应急需要,应及时向外部单位或社会专业应急机构请求技术和物质、装备支援。
(六)应急救援
总指挥在事发后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性处置工作;同时,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部门报告求援,待上校外社会应急响应预案启动后积极配合政府应急处置工作。
(七)扩大应急
因突发事故发生后,经过应急救援处理后仍未能得有效控制,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严峻的发展形势时,应急指挥部应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启动上一级预案。上一级预案启动后,指挥权移交,学校应急指挥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八)应急恢复
待事故调查工作全部结束后,解除警戒,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工作,组织灾后重建,使学校教学活动和生态环境迅速恢复到正常状态。
5.3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突发事故一旦发生,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迅速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和学校应急救援能力判定事故响应等级,超出学校处置能力时启动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各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进行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抢险救灾。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1)事故发生后,警戒疏散组根据事故扩散范围设立警戒区。
(2)除消防、应急救援人员、医护人员、应急救援车辆外,其他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警戒区。
(3)抢险救援组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4)事故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应撤离事故现场。
(5)通讯联络组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险情状况。
(6)保护好事故现场,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组织事故调查等。
(7)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或协助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护。救护人员需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理办法。
(二)处置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统一指挥,整体作战,快速反应,坚决果断迅速地平息事故、恢复正常秩序和运输畅通的原则;
(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定期对全校师生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
(3)根据事态、事件的性质、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采取相应措施的原则;
(4)合理疏导,讲究策略,尽量避免或减少发生意外和经济损失的原则。
5.4 应急结束
5.4.1应急结束条件
1、事故现场得以有效控制,并采取了有效的现场保护措施;
2、所有伤亡人员都得到妥善处理和安置;
3、导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隐患都得以完全消除。
达到以上条件,经应急总指挥在现场核实后,方可由总指挥下达事故应急工作结束指令,转入事故调查处理和恢复生产程序阶段。
5.4.2应急结束程序
当指挥部下达事故应急程序终止时,总指挥安排人员负责组织灾后恢复工作,在事故调查与事故现场洗消后,经对电气等装置检查合格,允许师生重新进入教学楼,在应急状态结束时指挥部应及时天元区上级主管部门及街道安监部门报告。
6 信息公开
6.1 信息发布
(1)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学校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事故信息收集统计、内部通报及政府相应主管部门上报工作,不得慌报、瞒报、拖延不报。
(2)一般事故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及上报工作,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
(3)严重事故由学校行政部门配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事故信息收集统计及内部通报工作。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
6.2 媒体报道
当有新闻媒体到学校了解事故情况时,应由应急指挥部向其提供相关信息,提供的内容应与报告政府的内容保持一致,其他人员不能随意发布与事件不符的信息,防止出现错误报道。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各应急救援队进行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征用物资补偿、货物转车和维修、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7.2 社会救助
后勤保障组应做好政府、社会团体和慈善组织等的救济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工作。
7.3 保险与理赔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与保险机构联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7.4 事故的调查与评估
成立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严重事故由学校指派专人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一般事故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派专人组织事故调查及学校内部通报工作。
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校园内的联络通信,固定区域使用广播、内线电话,非固定区域属于非防爆区的可使用手机。
(2)校外联络使用市话或手机。规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各应急小组成员均使用手机通信,保证应急的通信畅通。
(3)本预案应急指挥人员使用的应急通信设备除手机由持有人自行负责维护外,其余设备(办公电话、广播、对讲机等)由后勤保障组负责配备、维修、日常维护和保管,保证其随时有效投入使用。
8.2 应急队伍保障
(1)应急队伍应包括抢险救援、警戒疏散、医疗救护、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善后处理等人员。
学校应急队伍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本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援及处置。学校应急队伍由学校教员组成,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负责相应应急工作,学校全体教员为义务消防员,具体负责学校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火灾、社会安全事件时拨打110电话请求支援。
8.3 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消防器材、个体防护用品(具)均配置齐全,并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使其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8.4 经费保障
学校执行国家与地方财政政策,应急经费可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并予以保障。应设立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并建立应急救援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应急救援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及供给渠道予以解决;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日常维护、队伍培训、演(练)习、科研等开支应纳入年度投资计划。
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8.5 交通运输保障
以学校公务用车做为应急交通工具,学校建立车辆档案,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障车辆的性能时刻能够满足应急的需要。必要时可用教职员工的车辆临时充当应急运输车辆。
8.6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以学校室外体育场做为火灾、地震等事故的紧急避难场所,以一楼教室、室内运动场做为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事故的紧急避难场所,并配套准备饮水、食物、取暖等物资。
8.7 其他保障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周边单位提供保障。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9 应急预案管理
9.1 应急预案培训
学校加强对各救援队伍的培训。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应急救援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培训学习,并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能继续上岗。
结合学校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教师入职在三级教育中接受应急预案的学习。
9.2 应急预案演练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学校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把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演练可采用室内桌面演练和室外实战演练两种方式。通过演练及时发现本预案的缺陷与不足,检验相关部门及职责的合理性和不同部门与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检验应急人员对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了解程度和操作技能,并及时加以改善。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学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不足,进行适时地修改,以确保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强并真正发挥作用。
9.3 应急预案修订
本应急预案通过演练,每年进行一次维护和更新,每三年进行评审一次,实现可持续改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3)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4)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7)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8)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9.4 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报天元区教育局备案。
9.5 应急预案实施
本应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应急预案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负责制定及解释。
第二篇
学校专项应急预案
一、火灾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教室、食堂、办公室、宿舍等由于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接触不良、线路老化、元器件失效等原因,均可导致火灾。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食堂使用燃气,违规操作或危险化学品及燃气泄漏,也容易导致火灾。火灾产生的毒烟可导致人员中毒或窒息,毒烟可能影响整个教室或整栋教学楼,可能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
3 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立即向119、110报警。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半小时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概况;
(2)事故可能发展情况;
(3)建议应急处理的措施;
(4)请求支援的内容;
(5)人员伤亡情况;
(6)财产损失情况;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3响应分级
结合各学校应急的能力将火灾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火灾在初期阶段或现场人员通过处置可扑灭时,启动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火灾启动校内一级响应后仍不能处置时,由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启动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 处置措施
4.1 固体可燃物火灾处置措施
(1)现场负责人应迅速查明火灾情况,上报总指挥,总指挥立刻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本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火灾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到达现场后,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意外;
(4)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5)警戒疏散、抢险救援组,应服从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按分工要求进行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并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栓及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转移危险物质,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若火势一时难以扑灭,则疏散现场所有人员,等待公安消防队救援,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应主动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情况,说明着火部位、人员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4.2电气火灾处置措施
扑救电气火灾时学校电工须要到场参与扑救,由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扑救。要注意千万不能先用水救火,一旦操作错误,不但不能灭火还会使得抢险人员触电。处置措施如下:
(1)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切断电源以免触电,避免电气设备与线路短路扩大。根据火场不同情况,发生电气火灾时,只有确定电源已被切断的情况下,才可以用水进行灭火。在不能确定电源是否被切断的情况下,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
(2)火灾区域内电气设备由于受潮及烟薰,绝缘能力降低,拉开开关时要使用绝缘工具。
(3)剪断电线时,不同线路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发生两相或三相短路。
(4)带电线接地时应设警戒区域,防止人员进入而触电。
(5)为防止火灾扩大,往往来不及断电或其他原因不能断电而需要带电灭火。此时不能用水灭火,可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二、踩踏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人口流量较大,上课下课师生聚集较多,容易发生拥挤堵塞现象,特别是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火灾、地震等),会使师生慌张混乱,可能造成踩踏事件。
如果师生上下楼梯争先恐后,故意追逐打闹等不文明现象,或者通道堆放杂物、空间狭窄,若发现和处置不及时会造成通道拥挤、堵塞,不能及时疏散人员,导致人员聚集较多,出现上下楼推拉碰撞,容易造成踩踏事故。踩踏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见下表
序号 | 事故风险种类 | 发生的可能性 | 严重程度 | 影响范围 |
1 | 踩踏事故 | 有可能发生 | 人员伤亡 | 全校师生 |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
3 处置程序
3.1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踩踏事故后,根据人员受伤情况第一时间向120、110报警。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半小时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3.3 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应急的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轻伤且未造成死亡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视情况请求区教育局应急支援。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 处置措施
(1)事故出现征兆时,立即制止学生继续通往拥挤点。
(2)踩踏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120、110电话呼救,抢救受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快速疏导现场人员,让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4)在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前,要抓紧时间用科学的方法开展自救和互救。
(5)在救治中,要遵循先救重伤者的原则。判断伤势的依据有:神志不清、呼之不应者伤势较重;脉搏急促而乏力者伤势较重;血压下降、瞳孔放大者伤势较重;有明显外伤,血流不止者伤势较重。
(6)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就近送往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7)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但实施人工心肺复苏救治者必须是接受过专门训练或掌握基本技能的人员。
三、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使用校车接送学生,校车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定等易造成交通事故;校门口道路有社会车辆来往,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若交通管制不力等原因易发生交通事故;校内教职工及其他外来车辆行驶过快易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
3 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交通事故发生后,当班负责人立即上报至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件有关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半小时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故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目前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故处置过程和结果;
(5)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3.3响应分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里关于交通事故的划分: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结合各学校情况,进行交通事故响应级别划分如下:
(1)校内一级响应
校内及校园周边师生发生轻微、一般交通事故,进行校内一级响应,学校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校内及校园周边师生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进行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1)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的负责人迅速查明交通事故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本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交通事故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对于死亡人员要等待医疗、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通讯联络组,联系伤亡学生家长并安抚情绪。
(6)在公安、医疗、交通等部门人员到达现场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应主动向相关救援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说明着事故原因、人员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四、大型活动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大型活动包括:校内体育、竞技、艺术活动以及校外实践、参观活动等。由于参加活动的师生众多、环境的复杂、设施设备的多样性因此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就会大大提高。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较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可能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见下表
序号 | 事故风险种类 | 发生的可能性 | 严重程度 | 影响范围 |
1 | 火灾 | 有可能发生 | 人员伤亡、群死群伤、财产损失、环境污染 | 活动场所及邻近区域 |
2 | 踩踏事故 | 有可能发生 | 人员伤亡、群死群伤 | 活动场所 |
3 | 交通事故 | 有可能发生 | 人员伤亡、群死群伤、财产损失 | 交通道路 |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年级、班级、部门等非全校性活动及外出活动应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活动负责人任现场总指挥,班主任、跟班老师等为现场应急小组成员,在学校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之前配合协助活动负责人先期处置突发事故。现场应急小组及职责参照《综合应急预案》3.3.5。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举行大型活动期间发生安全突发事故(事件),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活动负责人报告,活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半小时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原因;
(2)事故可能发展情况;
(3)建议应急处理的措施;
(4)请求支援的内容;
(5)人员伤亡情况;
(6)财产损失情况;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3响应分级
结合各学校应急的能力大型活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火灾、踩踏、交通事故等导致师生受伤(无人员死亡),活动负责人可处置时,启动校内一级响应,由活动负责人请示学校应急指挥部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活动负责人任现场总指挥组织救援工作。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启动校内一级响应后不能控制事态,事故影响范围扩大时启动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活动现场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和防控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 处置措施
4.1 大型活动火灾处置措施
(1)活动负责人迅速组织现场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救援:先救处于危险境地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物资,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火灾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维持秩序,防止意外;
(4)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5)抢险救援组,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栓及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转移危险物品,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若火势一时难以扑灭,则疏散现场所有无关人员,尽量控制火势等待公安消防队救援。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火灾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消防人员开始灭火的同时所有应急小组成员撤离。
(6)后勤保障组,为其他应急小组提供灭火器、药品等应急物资。
4.2 大型活动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1)事故出现征兆时,现场负责人立即制止学生继续通往拥挤点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准备应急行动;
(2)踩踏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迅速拨打120、110电话呼救,组织现场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3)警戒疏散组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快速疏导现场人员,让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4)在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前,医疗救护组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救援并指导现场人员自救和互救。
(5)在救治中,要遵循先救重伤者的原则。判断伤势的依据有:神志不清、呼之不应者伤势较重;脉搏急促而乏力者伤势较重;血压下降、瞳孔放大者伤势较重;有明显外伤,血流不止者伤势较重。
(6)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送医。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就近送往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7)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一般伤口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氯化钠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3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纱布棉垫。每小时放松1 次,每次1-2分钟。
(8)当发现伤者呼吸、心跳停止时,要赶快做人工呼吸,辅之以胸外按压。
4.3 大型活动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1)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本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交通事故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对于死亡人员要等待医疗、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通讯联络组,联系伤亡学生家长并安抚情绪。
(6)在公安、医疗、交通等部门人员到达现场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应主动向相关救援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说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7)各应急小组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救援、调查等工作。
五、食物中毒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场所在提供食品用餐时,师生误食、混食有毒有害、劣质变质过期食品或使用未消毒有污染的餐饮用具,有可能发生中毒事故。
如果师生在进餐时发生中毒事故,若发现和处置不及时会进一步危害身体健康,导致呕吐、腹痛、腹泻等,甚至死亡。
食品中毒发生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见下表
序号 | 事故风险种类 | 发生的可能性 | 严重程度 | 影响范围 |
1 | 食品中毒 | 有可能发生 | 人员伤亡 | 全校师生 |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 处置程序
3.1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校区内教职工或学生发现短时期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品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应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积极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和妥善安置中毒病人。安全管理人员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理。如事故造成中毒人员持续增加、中毒病情加重或死亡,要立即向120、110报警,并及时向卫计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区教育局报告(半小时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
区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与同级卫计局核实,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同级政府。
重大(Ⅱ级)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别重大(Ⅰ级)食品中毒事件,学校或区教育局可以直接报告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
(2)进程报告
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食品中毒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日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区教育局。
一般(Ⅳ级)食品中毒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区教育局。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区教育局
3.2 事故报告的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2)进程报告内容: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本单位应急的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即一次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视情况请求区教育局应急支援。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即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 处置措施
4.1救援工作
抢救人员将中毒人员转移到安全、有利救治地点,先进行紧急催吐办法尽快排出毒物,再根据中毒程度将中毒人员转送专业医院。
4.2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1)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3)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3对食品中毒控制处理
(1)协助调查、采取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值班人员及相关领导积极应协助防疫人员及时了解中毒人员所就餐的场所,就餐的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送上级部门检验。
(2)善后处理
学校做好中毒人员和中毒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后,做出责任鉴定。
(3)及时评估分析
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事故情况以及对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并全力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由区应急办、食药监部门、卫生部门适时公布情况。
收集社情动态,要做好当事师生家属的情绪稳定工作,关注学校师生动态并加以引导,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社会恐慌。
(4)总结报告
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学校各部门应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和完善,加强管理和整改,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区教育局做出书面报告。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传染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受人口流动,学生抵抗疾病能力,自然环境恶化、水源地污染以及季节等诸多因素影响,师生的身体健康可能受到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潜在危险伤害。如果师生发生不明原因疾病、异常不良反应、危害严重的急性和慢性疾病时,若发现和处置不及时会进一步危害身体健康,导致恶性传染,出现感冒、发烧等不适反应,甚至死亡。传染病发生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见下表
序号 | 事故风险种类 | 发生的可能性 | 严重程度 | 影响范围 |
1 | 传染病 | 春、夏季多发 | 人员伤亡 | 全校师生 |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 处置程序
3.1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群体性异常反应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120、110报警,并向区教育局和卫生局进行初次报告(半小时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
区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与同级卫生局核实,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同级政府。
重大(Ⅱ级)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别重大(Ⅰ级)传染病事件,学校或区教育局可以直接报告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
(2)进程报告
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传染病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日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区教育局。
一般(Ⅳ级)传染病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区教育局。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区教育局
3.2 事故报告的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3.3 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应急的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Ⅳ级)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视情况请求区教育局应急支援。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请求援助。待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后积极配合政府应急处置工作。
4 处置措施
(1)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2)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3)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4)协助区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区政府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对疫苗可预防性疾病及时开展应急接种;
(5)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6)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经由区疾控机构提议,学校可采取临时班级停课措施;必要时经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区教育局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全校停课措施;
(7)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和区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8)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传染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与患病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做好思想工作,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及其家属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9)按照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紧急应对措施,并应向区卫生部门和区教育局报告。
七、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1 事件风险分析
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株洲不处于地震带不易发生地震,但由于其破坏了极强,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带来的灾害故列入此专项预案。以上自然灾害均可导致人员伤亡及建筑损毁,同时可能导致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淹溺等次生事故,甚至造成群死群伤。
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见下表
序号 | 事故风险种类 | 发生的可能性 | 严重程度 | 影响范围 |
1 | 暴雨 | 夏季多发 |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 全校区域及学生上学途中。 |
2 | 雷电 | 夏季多发 |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 全校区域及学生上学途中。 |
3 | 地震 | 不大可能发生 |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 全校区域及学生上学途中。 |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 处置程序
3.1事件信息报告程序
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灾害发生后,当班负责人立即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灾害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件有关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半小时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
3.2事件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校舍损坏程度(损坏和倒塌面积)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5)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3.3响应分级
学校可结合气象台、电视台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根据学校的应急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件应急响应划分等级。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暴雨、雷电等造成师生轻伤、重伤,事故影响程度在学校可控范围之内,启动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在启动校内一级响应后,灾害并未得到控制继续蔓延扩大的,启动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请求援助。
4 防御措施
4.1暴雨防御措施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防御措施如下:
4.1.1暴雨黄色预警防御措施: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及时通知易受暴雨影响的户外学生及工作人员;
(2)密切注意暴雨可能造成的校园积水、财产损失等。
4.1.2暴雨橙色预警防御措施: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2)做好防御水灾的工作。
4.1.3暴雨红色预警防御措施: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儿童和学生;
(2)临时避险场所开放,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3)应急救援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等做好相关防御准备。
4.2雷电防御措施
(1)建议停止户外易燃、易爆危险作业;
(2)关闭门窗,不要靠近窗户、金属栏杆;
(3)碰到闪电打雷时,要迅速到就近的建筑物内躲避;
(4)无处躲避时,要将手表、眼镜等金属物品摘掉,找低洼处伏倒躲避,千万不要在大树下躲避,不要站在高墙上、电杆旁或天线附近;
5处置措施
5.1校内一级响应处置措施
5.1.1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本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通知伤亡学生家长并安抚情绪;
5.1.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事件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5.1.3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1)暴雨可能造成学生溺水,当发现后,应先清除其口腔、鼻孔里的淤泥,清空肚子里的积水,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使其恢复正常的心跳与呼吸;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快速将溺水者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救治;
(2)遭雷击被烧伤或严重休克的学生,身体并不带电。此时要保持镇静,首先应让其躺下,扑灭伤者身上的火,再对其实施抢救。若伤者已经失去知觉,但仍有呼吸和心跳,则自行恢复的可能性很大,应让伤者舒适平卧、安静休息后,再送医院治疗。若伤者已停止呼吸或心脏跳动,应迅速对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即使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要中止心肺复苏的急救。
5.1.4警戒疏散组,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意外;
5.1.5后勤保障组,为各小组提供应急救援所需药品、纱布、雨衣等物资。
5.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处置措施
5.2.1由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调动全校范围内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和防控工作,报请消防、街道、医疗等支援。
5.2.2对于造成学生死亡的,医疗救护组进行先期处置,警戒疏散组负责保护现场等待相关部门处理。
5.2.3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各应急小组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抢险救援工作
5.3地震处置措施
地震发生时,会造成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应急处置措施必须争分夺秒,按照就近避险、撤离避险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处置措施如下:
(1)一楼的教师立即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2)二楼的教师根据震感强烈程度组织学生快速、有序疏散或采取原地避险,等房屋晃动停止后再指挥疏散;
(3)三楼及以上的教师只能先组织学生原地避险,等待房屋晃动停止后再指挥疏散;
(4)疏散时,应错开时间,分班级、分楼层疏散,避免拥挤踩踏;
(5)疏散小组成员和当班老师在楼梯、走廊拐弯处、楼门口等位置引导,维持秩序,防止拥挤;
(6)医疗救护组及时救护伤员;
(7)抢险救援组参与次生灾害处置与抢救;
(8)通讯联络组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及上报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