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补发、换发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4-03-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一、 办理对象

教师资格证书原认定机构为“天元区教育局”且教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不规范、信息有误、遗失损毁等证书异常的持证人。

*特别说明:证书信息更正、补发换发工作均由持证人的原认定机构(即证书上公章的单位)办理,非原认定机构无权限办理。“天元区教育局”认定的,须回原认定机构进行处理。

二、办理联系人

天元区教育局人事股:28665200  胡老师

三、办理所需材料

(一)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

1、依据材料:现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若有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扫描件需一并提供;

2、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3.《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表格要求的内容填好。

(二)证书信息需更正的

证书信息项

证书上的信息情况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姓名

汉字错误、缺失;证书上姓名为曾用名

1、依据材料:现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2、办理材料: 1寸照片2张(底色不限)

出生年月

年月日时间错误、缺失

民族

汉字错误、缺失

身份证号

号码数字错误、缺失;(只是号码为一代身份证号、15位数字的,不为信息错误,无需更正备注)

性别

错误或缺失

1、依据材料:现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2、办理材料: 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任教学科

汉字错误;无汉字;与当年申请认定时不一致(只是与现任教学科不一致,不为证书信息错误;数字代码不为错误;无需更正)

1、依据材料:现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2、办理材料: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资格种类

中文字错误、缺失;与当年申请认定时不一致(只是与现任教学段不一致,不为证书信息错误)

同时还需带上: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按表格要求的内容填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需补办的:

1.依据材料:现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件件。

2. 1寸照片2张(底色不限),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A3打印一式两份,按照封面内页“填表说明”的指示填写本人信息。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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