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补发、换发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4-03-05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一、 办理对象
教师资格证书原认定机构为“天元区教育局”且教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不规范、信息有误、遗失损毁等证书异常的持证人。
*特别说明:证书信息更正、补发换发工作均由持证人的原认定机构(即证书上公章的单位)办理,非原认定机构无权限办理。非“天元区教育局”认定的,须回原认定机构进行处理。
二、办理联系人
天元区教育局人事股:28665200 胡老师
三、办理所需材料
(一)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
1、依据材料:现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若有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扫描件需一并提供;
2、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3.《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表格要求的内容填好。
(二)证书信息需更正的
证书信息项 | 证书上的信息情况 |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
姓名 | 汉字错误、缺失;证书上姓名为曾用名 | 1、依据材料:现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2、办理材料: 1寸照片2张(底色不限) |
出生年月 | 年月日时间错误、缺失 | |
民族 | 汉字错误、缺失 | |
身份证号 | 号码数字错误、缺失;(只是号码为一代身份证号、15位数字的,不为信息错误,无需更正备注) | |
性别 | 错误或缺失 | 1、依据材料:现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2、办理材料: 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
任教学科 | 汉字错误;无汉字;与当年申请认定时不一致(只是与现任教学科不一致,不为证书信息错误;数字代码不为错误;无需更正) | 1、依据材料:现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2、办理材料: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
资格种类 | 中文字错误、缺失;与当年申请认定时不一致(只是与现任教学段不一致,不为证书信息错误) |
同时还需带上: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按表格要求的内容填好。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需补办的:
1.依据材料:现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件件。
2. 1寸照片2张(底色不限),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A3打印一式两份,按照封面内页“填表说明”的指示填写本人信息。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