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7:34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发布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城管局在工委、管委、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

(一) 推进信息主动公开

区城管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实时更新本单位的机构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信息,及时发布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等信息。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区城管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明确信息审核签发程序、健全信息任务管理,完善信息进度通报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审核并发布工作动态108条,主要包括城管部门特色工作和通知公告等。

(三)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为确保我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和管理,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初审、复审及终审负责人员及相关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部分政务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内容偶有纰漏、分类不科学等问题,有待改进。二是部分需要公开的案卷文书与审批许可中,存在有极个别当事人隐私信息未隐藏或隐藏不完全的问题,经过检查,目前已经完成对当事人隐私信息的消除保密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坚持对局内信息报送人员进行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与工作责任心,确保信息公示全面、准确、及时。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提升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三是做好工作留档,对上传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留档,工作宣传进行纸质档留档,按季度总结每季度的工作宣传情况,以此提升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