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10:59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六部分组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发布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天元区政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万余份。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4件,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予以公开23件,重复申请公开1件,部分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公开0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0000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00000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100000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400410001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行政审批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仅2名,同时负责其他工作,分身乏术,难以兼顾。二是时效性有待加强。网站信息未能马上制作,马上发布,更新较慢,内容偏少。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缺乏系统性培训。未举办专业化的培训,缺乏对工作的系统性指导。五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加大政策解读、涉及公众利益面广的信息公开力度。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网站平台、发掘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载体,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存档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三是进行专业化系统性培训。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专业人士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绩效管理体系上的强化,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优质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