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群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及具体部署,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机制。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镇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部办负责人和信息公开发布人员、稿件编辑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群丰镇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所发布的信息严守“九不准”及“七条底线”,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由责任领导切实担负起指导、管理、监督保密审查工作的重要责任,加强对信息公开发布人员的保密教育和业务工作的培训,增强保密防范意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工作技能。
(二)聚焦公众关注热点,落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新突破。扎实推进疫情防控、禁毒工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各部门工作实施进展;二是及时公开政务工作信息。向群众及时公开了政府部门财政收支等相关数据、政府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办理审批程序等群众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搭建群众监督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中设立群丰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查阅、检索我镇政务公开信息,2021年度充分利用单位简介、组织机构、部门文件等8个专栏,为群众搭建监督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政务公开有序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提高基层政务工作透明度。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拓宽公众信息获取渠道,加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二是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按照区行政审批局部署的高标准严要求,参照工作实际,筛选信息进行编辑、整理,及时公开发布单位简介、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2021年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云平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30条,较去年提升67.70%。其中,发布单位简介1条,组织机构2条,部门文件26条,工作动态93条,人事信息4条,资金信息3条,行政行为0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案例的情况;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定期维护并及时更新镇政府政务公开栏,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信息知晓度。通过“幸福监督服务微信群”每月进行村级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我镇工作动态,2021年由新闻媒体、株洲新区、“幸福监督服务微信群”等平台进行发布各类新闻信息220条,网上平台交办工单36条,均已及时处理。进一步加强对“12345”市长热线的管理,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全年接到“12345”市长热线504条,全部按时限办理完结,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100%,不断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扩大政府信息的影响力,为公众提供及时、优质、权威的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尚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它提高到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法定义务这一高度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工作时紧时松,有时没有做到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三是信息公开管理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因工作人员变动,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不熟悉,技术操作不规范。
(二)改进措施。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按照市、区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努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作为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板块,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二是进一步严把信息质量。在组织整理政府信息工作中,把保证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和科学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我镇工作的全过程,提升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条例》《“三审”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切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