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7:29浏览次数: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决策、工作动态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21年通过天元区政府门户网站审核并发布的信息共计105条,其中工作动态58条,人事信息20条,资金行为10条,行政行为12条,其他信息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根据区委保密办要求,未注明"此件主动公开"的文件不得通过网络渠道传播或公开,导致涉密自查自纠后部分信息无法主动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三是政务信息公开页面缺乏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界面。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原有责任机制的基础上完善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备注"主动公开"等信息。此外,进一步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员进行狗洞,建议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