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计划、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元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71号,邮编:412007,电话:0731-28665639)。
一、概述
2018年,在株洲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天元区政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工作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政策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部署,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元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行政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应用。截至2018年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已覆盖我区39个区级部门、群团组织和镇(街道),工作平台及工作流程进一步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体系和填报格式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后台数据库初步实现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聚焦公众关切,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我区科学发展战略,全面公开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各单位工作实施进展;加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涉及面广、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区本级和单位“三公”经费和预、决算情况报告。二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区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举措,对全区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清理,并将《2018年天元区权力清单调整汇总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完善保障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考核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区政府部门、街道(镇)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按照要求,对全区各部门、街道(镇)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质量和水平。二是注重研究分析。借鉴先进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帮助分析研究解决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加强培训交流。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以会代训,交流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对区属39家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交流、考核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街道(镇)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50条。其中,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0余条,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本年度,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6000余条,图片3000余个,年点击量超过70万次。
2、查阅点。全区共设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
3、新媒体。2018年12月,天元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截至年底,共发布信息1000余条。
4、其他途径。积极探索手机短信、新闻媒体、宣传单、居民小区宣传栏等多种便民利民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当面申请1件。所有的申请均已按规定进行答复,按期答复率100%。全年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因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和数量有待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丰富;三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分类不科学等问题,有待改进。
(二)下一步计划: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宣传。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组织、指导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纳入到党校授课、公务员培训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七、附表
附件: | ||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株洲高新区(天元区)政务服务中心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350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135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7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9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2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4.7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25 |
单位负责人:刘树阳 审核人:尹昱 填报人:李玲 | ||
联系电话:28665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