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5〕10号)精神,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现将2025年天元区公益性岗位第三批开发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进行城镇失业登记并经就业困难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5.失地农民;
6.军队退役人员;
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8.烈士家属;
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二)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退捕渔民和困难高校毕业生(含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有个体营业执照的;
2.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预约、用人单位面试决定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的人员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在约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用人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人社局备案。区人社局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程序后,指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对象完善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时间组织上岗。
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前完成就业困难认定。
三、招聘计划
共30个(民政局1个、人社局1个、就业服务中心1个、泰山路街道办事处9个、嵩山路街道办事处4个、栗雨街道办事处8个、马家河街道办事处4个、三门镇2个,原则上招满即止),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8月15日。
2、面试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19日(各用人单位确定具体时间)。
3、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五、工作待遇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按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六、要求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七、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监督举报方式
咨询电话:28665635或附件内各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28665897
附件:2025年株洲市天元区公益性岗位第三批招聘岗位表
2025年株洲市天元区第三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