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2:28浏览次数: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株洲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yuan.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天元区教育局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66513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8条。公开范围涉及工作动态、党建工作、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涉及教育发展、中小学经费财政预算、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及教育收费等几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巩固和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出现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条例》第8条要求,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撰稿、复核、保密审查、审批发布等环节,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严格文件公开属性的界定,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发文的审核把关,对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均通过公函等形式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做好后续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抓好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的维护更新,通过数据迁移、功能提升、页面优化,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网络防护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检查维护,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进一步保障了全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有序运行。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视频号等新媒体渠道发布信息,推动了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协同联动,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2022年天元区教育局信息依照“条例”做好全面公开的同时,严格履行“三审”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审查工作。各股室依照“信息公开申请表”规范公开流程,上报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审批同意上传,全年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情况。公开信息及时报送以便群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点多面广、信息量庞大,政策性、时效性和敏感性强,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改进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对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业务不够熟悉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股室、各学校政务信息公开职责,把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的总体部署,严格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监督考核、统计上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结合教育现代化任务推进政务公开。紧跟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从组织架构、建章立制、工作机制等入手,不断完善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和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教育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