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6:41浏览次数: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天元区农业农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突出公开重点,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部门政策性文件、通知公告、资金信息、工作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抓好该项工作作为提高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工作举措。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实行专人管理,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依托天元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区政务公开办定期检查政府网站工作,我局积极配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公众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同时,我局严格按照相关信息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的理解还不够深入,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2.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多元,随着信息的高速发展,传统的信息公开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1.队伍建设加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加强专门人员配置,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部门网站管理等工作。
  2.公开方式创新。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