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09:30浏览次数: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统计局全面落实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 51 条,其中工作动态41条、部门文件5条、机构职能1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行政行为1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 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依法申请公开工作,逐步完善依法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外提供统计数据,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综合统计人员统一提供,确保对外数据口径一致。健全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编制了政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数据发布、对外统计资料提供等工作流程,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强化流程管控,在网站上报信息前,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再上报,并做好保密审查,如遇重要信息,须交局长审核,以确保各类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全区不再单独开设部门网站,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政务信息、统计分析任务明确到人,由计算站负责系统的维护和相关技术指导,网站信息更新建设由计算站、办公室共同负责,进一步加强了网站建设,确保各类信息安全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等工作虽有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信息更新速度不快,及时性不够,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要。二是政务公开内容还需凸显重点和特色,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三是统计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文字叙述较多,运用统计图表、图片比较少。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天元区统计局信息公开“三审”工作制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对于符合主动公开的政务内容,及时准确进行政务公开,做到规范有序,严把信息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